2008年7月6日星期日

张万新访谈录

乌蒙:你出生于1968年,毛/泽/东逝世的那一年你刚好8岁,请问当你听说巨人撒手人寰的瞬间,你的反应如何?你看过毛/泽/东的哪些著作?它们对你有影响吗?
张万新:老毛死那天的情形,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我看到了我这辈子所能看到的最大规模的哀哭。是的,我当时快8岁了,但刚刚入学几天,刚刚学会了写“毛主席万岁”这几个字,他就死了。
我本来应该早一年上学的,可我不想上学,我不知道我的父母当时是怎么想的,他们的儿子不想上学,居然就可以不上学。不上学的后果是,没有谁跟我玩了,同龄的与比我大的孩子都在上学,小一点在上幼儿园,更小一点的,我不想跟他们玩。我只有自己找乐子,和河流玩,和树林玩,和泥巴玩,和鱼玩,和鸟玩,和蜻蜓玩。这些事情只有受过教育的成年人才会认为是好玩的事情。我当年并不觉得这些好玩,没有人一起玩就都不好玩。第二年,不需要父母做决定,我自己都要求上学。
按理说,我应该在学校里听到老毛的死讯。但我却是在一片稻田里知道了这个消息。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那天,我在郊外的稻田里追打蜻蜓,那时的每一片稻田里都有各种颜色的蜻蜓,红的,黄的,蓝的,黑的,绿的,紫的,灰的,花的,一般常见的那种土色的,我打都懒得打。我正玩得高兴,一个同龄的男孩惊慌失措地跑过来,隔着一片金黄的稻穗,朝我大声地说:“毛主席死了。”我当时指着他说:“你敢说毛主席死了,你狗日的是反革命。”他说是真的,他尽了最大努力想证明是真的,我还是不相信。他就说:“不相信,你就跟我到街上去看。”
我们朝街上跑去。从碰到第一个成年人开始,情形就异样了,那个人是个汽车修理工,在我的印象中,他永远都在弯着腰敲打零件,从来没停止过,那一次他停止了敲打,笔直地靠在修理厂的墙上,满脸泪水。在路口,一群农民坐在地上放声大哭,他们的劳动工具散落在四周。然后我们跑过了我们那片街区,见到更多熟悉的人,他们都在流泪,多数坐在门前,行人则边走边用衣袖揩眼泪,有些妇女一边做家务一边揩眼泪。我外公也在人群中发呆,我喊他,他没听见,我从他面前一晃而过,平时见我这样疯跑,他早就把我抓回去了。然后就听见了广播里不绝的哀乐。很多人围着挂广播的电杆,抱头痛哭。大桥上也站满了哀哭的人。白色的主席像下面,密密麻麻的人,都在哭。我可以肯定,在我们那座小城,那天有几万人同时在流泪。大概就是这样的,如果我更细致地描述,估计可以写成一本关于哭的书。
后来就是长时间的悼念活动。事后在当地的丧葬风俗中出现了一些细节变化,人们在左臂佩带黑纱作为丧事的徽记,这个在老毛死之前,是没有的。
那真的是一个荒唐的年代,政治深入了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很多年以后,为了想弄清楚造成那个荒唐年代的根本原因,我读了五卷本的毛选,是认真读的,我总以为那些文字里包含着当时一切悲剧的根源。
我读毛选的另一个原因,是想探究现代汉语。毛文体对现代汉语的影响太大了,直到现在,每个使用汉语的人都受到了影响。现代汉语中最为古怪的一项设计是,它从本质上就与逻辑思维相抵触,如果你有新思想要表达,那些旧的意义会隐藏在笔画中,让你说不清楚。我猜测,逃脱这一魔咒的方法是,只用常用字,而且要绝对不打官腔,也许能行。

乌蒙:有人说大学是人生的最后一个乐园,你承认这个说法吗?现在请你回想你的大学生活,你最先回忆起来的事情是什么?它们对你有些什么启示?
张万新:大学怎么会是最后一个乐园呢?心中有乐园的人,到死都有机会生活在乐园中。说到大学,人们都在说它的教育功能,实际上,大学还有另一个功能,也就是动物园功能。这种动物园功能的作用是:把大多数具有成年人的身体,却不具备成熟的理智的青年人圈养起来,让他们在大学里浪费青春,推迟他们进入社会的时间,以减少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
如果说以往的大学还看得到教育功能的话,如今的大学已经被颠覆,动物园功能上升为主要功能,大学变成了公共管理部门,他们忙于设计让年轻人消磨青春的各种花样百出的方案,已经顾不上教育了。这是由于庞大的青年人口基数造成的。在这种背景下,认为大学是乐园的人都是白痴。
至少,我不认为大学是乐园。大学给我留下的最深刻印象是,放假时那种大规模的回家,转眼之间,一座喧闹的社区就变成了空城。

乌蒙:据载,法国作家巴尔扎克是个胖子,有人戏谑地把巴尔扎克称为“用肚皮写作”的作家,原因仅仅是因为他写得多,“著作等身”。我知道你喜欢巴尔扎克,而你却是个瘦硬型的作家,写得也不太多,你如何认识这种写作与生理之间的隐秘关联?请你说一说你对巴尔扎克的理解。
张万新:我认为写作和生理之间没有你所说的那种关系,体型跟写作无关。要举出相反的例子太容易了,我都懒得举例说明。
是的,我确实喜欢巴尔扎克。我写过下面这些关于巴尔扎克的文字:
岁末年初做点总结,是一件有益的事情。
2006年最大的遗憾是:一个已经规划好的读书计划没能够顺利实施。
我当时计划用两年时间来研读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不是一般的阅读,而是试图认真地研究。我为自己设计的研究课题是“如此广阔的社会生活是怎样进入小说的?”这相当于自己为自己设置了一门研究生课程。我差一点就开始了,但想到这实在是一件奢侈之举,难免会造成衣食之忧,终于没敢冒失投入。
为什么偏偏是巴尔扎克呢?主要是因为只有他的小说中的社会生活是最广阔的。其次是因为我喜欢他的小说。我少年时代初次接触巴尔扎克的小说时,已经读了很多当时流行的现代派作品,中毒极深,不能正确对待小说作品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其后果,曾轻率地否决他。再次读他的小说时,我已经下岗了,靠帮人看守台球厅挣几个小钱混日子,空闲时就近借书看,当时只有几本巴尔扎克的小说,我没得选择余地,就只有读他了,一读之下,后悔之极,只恨没早读他的小说。
我知道,就当代人被时髦感染的阅读趣味而言,读巴尔扎克实在是落后的表现。

乌蒙:诗人何三坡很推崇你的小说《马口鱼》。你是否也认为《马口鱼》是你最得意的小说?你能否从一个读者的角度谈一谈对《马口鱼》的认识。如果请你向你的读者推荐一篇你的小说,你推荐哪一篇?你为什么推荐它?
张万新:如果我没写过《马口鱼》,估计没几个人知道张万新写过几篇小说。这篇小说没让我感觉得意,反而经常让我觉得尴尬。每次有人提及这篇小说时,我都觉得不好意思。因为到目前为止,我没碰到一个读懂了这篇小说的人。
我很难从读者角度来谈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没有碰到真正的读者。如果我说《马口鱼》是一篇都市小说,估计很多人要笑脱几颗大牙。可实际上我的本意就是写一篇都市小说,我写的是两个无聊之极的中年人在成都的茶馆里打胡乱说。几乎所有读者都被两个喝茶的人的瞎说八道的故事裹挟而去,把两个吹牛皮的主角忘了。
如果我推荐我的小说作品,我只愿意推荐《控制女人的脑壳》,我但愿我自己只写过这篇小说。推荐理由是:这是我写得最为完整的一篇小说,它超越了当代读者所能具备的任何一种阅读趣味,它从写出来之日起,就没指望过有人有兴趣来欣赏,要喜欢这篇小说,必须在小说意识上达到张万新的水平,我说实话:这很难。

乌蒙:你在音乐、电影、绘画等方面的修养和趣味如何?请你推荐一下你喜欢的音乐、电影、绘画,并说出你喜欢它们的理由。
张万新:我在音乐方面没得修养,趣味低级,我几乎不喜欢音乐,我只喜欢自然的声音。但我不反对音乐,我几乎可以忍受各种正常的或不正常的演奏,因为我分不清楚这之间的差别。如果你说的音乐包括流行歌曲,我还可以说几句。我喜欢邓丽君的歌。我第一次听她的歌,是在七十年代末,某一年夏天的晚上,几个邻家少年带领我们几个儿童,打着手电筒,爬了很久的山路,到山顶上去收听敌台,用收音机收美国之音,主要就是为了听邓丽君,那几个少年几乎知道哪个时段播放歌曲。那天她唱的是《何日君再来》。
我在电影方面也没得修养,虽然我这辈子最渺茫的一个梦想实际上就是拍电影。我只喜欢好莱坞的电影。我愿意推荐斯皮尔伯格的《拯救大兵瑞恩》。这部电影隐含的游戏精神令我着迷,凡是小时候玩过打仗游戏的人,都可以从这部电影里看到一些童年时期的想象。我们小时候玩打仗,都喜欢想象自己是神枪手,这部电影里就有神枪手,我们喜欢把失败的原因归咎于胆小的同伴,这部电影里就真的有胆小鬼。这部电影看得我哈哈大笑,没觉得战争有多么残酷。
我在绘画方面还可以,因为我喜欢绘画。年少时我们读了梵高传记《渴望生活》,我和老哥们周酉明真的到烈日下去画画,而且画的是油画。很遗憾没能成为画家。我有时候私下认为我在绘画方面的才能比在写作方面更出色。这些东西转换到写小说上来,使我笔下的文字产生了动作感和画面感。很多写小说的人都不知道,要把小说写好,必须掌握一项特殊的技术,我把它称为“动作捕捉技术”,通过研究绘画可以学会这个。

乌蒙:你认为文学评奖需要公正吗?你如何看待文学评奖在文学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我们来八卦一下吧,如果诺贝尔文学奖有可能授予中国的第三代诗人,你认为谁最有可能获奖?
张万新:文学评奖不需要公正。任何文学奖都是评委玩的游戏,其水准是由评委当中水平最差的那个评委决定的,他差到何种程度,这个奖就差到何种程度,所谓短板,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不幸,这个评委在人格上也有缺陷,那这个奖也会在人格上出问题。比如说许多中国的文学评奖,官方没有意识到文学已经失去了影响力,仍然想在管制文学中过官瘾,经常有官员插手评奖,如果不幸,这个官员文学修养等于零,那这个奖的价值也等于零,无论参与评奖的人中有多少真正的文学专家,都会是这个结果。
当然,任何文学奖都宣传和标榜自己的公正性,那不过是博取公众的常用手法而已。文学趣味原本就没有标准,评奖做的是不可为而为之的事情。因为公众相信评奖,相信任何事都必有一个大赢家,所以评奖多。有些文学奖经过精心经营,确实产生了品牌效应,这样的文学评奖在文学发展过程中就会发挥作用,它使某些作品长期被人关注。总得有少部分作品应该被长期关注。
诺贝尔文学奖已经成了中国人的心病。不管它的影响力多么巨大,仍然是评委的游戏,他们想发给谁就发给谁,不关旁人的事。诺奖有它自己的评奖标准,第三代诗人如果有人希望得奖的话,他必须符合诺奖的要求。目前看不出有谁符合这个要求。更要命的是这些诗人缺少学术支持,其名声是建立在口头上的,缺乏整体推广。我个人认为第三代诗人是诗歌史上罕见的具有爆发力的特殊时刻,他们应该引起足够的国际关注。假如真有人得奖,那么这个人必须不断地写出好作品,还要和同时代的几个代表诗人比身体,比哪个活得更久。

乌蒙:英国作家奈保尔说过一句话:“妓女拯救了我”。同样,在我们的文学传统里,歌颂妓女的诗篇也远远超过了歌颂妻子的诗篇,你如何认识这一现象?
张万新:我不知道奈保尔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因为不知道他说这句话的具体情形,如果他不是单独说这句话,那么它与上下文是何关系,没有这些基本的支持,我很难理解这句话。我孤陋寡闻,确实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对中国人使用引语的企图永远持怀疑态度。如果引语是外国人说的,就更值得怀疑。中国人通过语录的方式断章取义,是一种千年恶习。
当我第一眼看到“在我们的文学传统里,歌颂妓女的诗篇远远超过了歌颂妻子的诗篇”这个判断时,我未加思索,就觉得这个判断是对的。但我坐下来思考要怎样来理解这个现象的时候,我产生了怀疑,也许未必如此。为了求证,我浏览了许多古诗网页,包括部分有名的古典诗话。我现在确信,没有这个现象。
在古诗中,写给妻子(包括老婆、小老婆)、情人、意中人的诗篇比写给妓女的更多,加上一些约定俗成的题材,比如春闺、思妇等等,实际上把笔墨落到妓女生活上的机会已经相当少了,再加上多数诗人没得在青楼消费的财力,让穷人去写妓女,他还不如去写月亮中的嫦娥。而且从质量上讲,由于古代的青楼是交际场所(当时一个诗人穿着花衣服去逛窑子,很可能只是去喝一杯茶),写妓女的诗多数是应酬唱和之作,水分太多,好诗不常见。匆匆浏览网页,觉得有一句写妓女的宋词写得很好:“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乌蒙: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被称之为“作家中的作家”,而博尔赫斯本人却谦逊地说:我首先是一名读者,然后才是一名作家。我记得另外一位也是很伟大的作家,他的姓名我一下子没想起来,当他的朋友向他推荐一部新近出的著作时,他说:我是作家,不是读者。请问你如何看待作家的读者身份?上述两种态度,你更倾向于哪一种?
张万新:几年前,我曾经乱说过作家应该分为作者作家和读者作家,我现在认为还应该加上爱好者作家。当然,这只是为了做游戏方便而做的区分,经不起学术思维的推敲。
这样区分是为了强调写作状态的差异,不是要区分写作者的高下。因为无论作者、读者、爱好者,几乎都有机会写出好的作品。
典型的爱好者写出来的杰作,在诗歌中的例子要多一些,比如古乐府里那首《敕勒歌》,就是一个敕勒人随意唱出来,他只不过面对草原吼了一嗓子,就成了千古绝唱。我非常喜欢这首诗,我愿意在此多敲几个字,让它出现在这里。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博尔赫斯是典型的读者作家,当他说他首先是一个读者的时候,不完全是因为谦逊,而是因为诚实,他知道自己在写作时挪用了很多别人的东西。读者作为创作主体出现在写作过程中来,是很晚才发生的,是二十世纪下半叶的事情,之前的写作史里,没有这回事。
以读者的身份写作时,如果作者本身缺乏自觉,就会把小说和诗歌都写成读后感,与创作的本意相去甚远。如果作者本身能够自觉抵制阅读带来的影响,他就可以成为作者。
就我个人而言,我倾向于成为作者。以作者身份写作,可以带来更多的快感。

乌蒙:你喜欢美国诗人弗罗斯特吗?弗罗斯特认为诗是翻译漏掉的部分,你认为呢?你如何认识翻译文学与母语原创之间的关系?
张万新:我喜欢弗罗斯特的诗,他的作品是我最早接触到的几个外国诗人的译作之一,是1981年,还是1980年,记不清了。是一本蓝色封面的十六开的外国文学选集,其中有美国诗歌专辑,介绍的诗人有惠特曼、弗罗斯特等等。相比之下,我更喜欢惠特曼。
弗罗斯特认为诗是翻译漏掉的部分,这是正确的判断,诗在本质上是声音,而翻译不可复制的恰恰就是声音,翻译作品漏掉的是诗歌最重要的一部分。
由于现代汉语本身就是在自愿采取了和外来语言保持紧密关系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现在来区分翻译文学和母语原创,已经毫无意义。在学习翻译文学时,一定要注意的是,你所倾心的某位作家,很可能不是像你看到的译本那样写作的,你看到和欣赏的只是译者的水平。

乌蒙:你产生“我也要做一名作家”的想法,是在读了谁的著作之后?现在回头去看,是否还会像当初那样兴奋?
张万新:我好像是自然而然就开始写东西了,根本不需要产生“我也要做一名作家”这样的想法。我开始得很早,几乎是和身体发育同时开始的。也许我的天赋里就有写作倾向,不需要觉醒了才干这件事。我写了二十几年了,我写那些东西跟写作成就毫无关系。
为了答得和你的提问方式一致,我还是这样回答吧:我产生想当作家的想法已经很晚了,晚得有点来不及了的感觉,我真正自觉地想当作家时,已经三十五岁了。我不是因为读了谁的著作才这样的。准确地说,我是读了我自己写的几篇小说之后,才想当作家的。
在此之前,不做作家的想法更强烈一些,我少年时代就知道“我们可以只写诗,不做诗人。”这样的书写由于失去了一般意义上的成名成家的推动力,显得懒散、随意、漫无目的,仅仅是一个人玩的游戏,其直接的后果是明知道有些东西要写成完整的篇章才有说服力,却懒得去写,或者写了,也只是些片断。不完整绝对是写作的巨大缺陷。这种懒散的书写仅仅是一种习惯。我写过很多诗,不是因为我想把诗写得多么好,而是因为写诗可以偷懒,可以在几句或几十句之内解决书写的冲动,可以很快就过一把写东西的瘾。
我之所以产生不愿做作家的想法,而且能够坚持这个想法很多年,是因为过度的阅读。我年少时迷恋书籍,非常地用功,涉猎广泛,废寝忘食,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荒废了。我过早地洞察了写作的玄机,我知道了最具普遍性的一个结局,对绝大多数写作者而言,纵使你狂写一生,到头来只不过是这个世界多了一个明智的老人而已。既然如此,我们完全可以不去费心寻找什么写作出路,只需要靠近明智的精神境界就可以了。这方面有一本书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英国人乔治-吉辛的《四季随笔》,我现在仍然十分庆幸我在年少时就读了这本书,实际上这本书应该是老年人的休闲读物。很多人年少轻狂,确实是因为无知,我年少不轻狂,是因为过早地知道了写作的后果。
现在回头去看,我产生做作家的想法时,一点兴奋的心情都没有,伴随这种想法而来的是某种苦恼,和犹豫不决。因为我知道我要牺牲什么,所以我这么想了,仍然没有实际行动。

乌蒙:你对肉食、素食持什么看法?你最喜欢吃的一道菜是什么?在茶、酒、咖啡、可乐等饮品中,哪种饮品与你的心性更接近?
张万新:我对肉食和素食没有特别的看法,作为食物,首先应该好吃。曾经看一位老先生讲养身之道,他说:好吃的要少吃,不好吃的就不吃。我认为他说得有道理。不必担心“不好吃就不吃”会把人弄饿死,因为生命机制设置了一个相当奇妙的感觉,当你饿得不行的时候,什么都会变得好吃。
就我个人喜好来说,我更喜欢吃肉,喜欢吃肥肉。
有一回在乡下吃酒席,几个林农想用酒把我灌翻,我喝酒不行,就和他们比吃肥肉,那种半两一坨的纯净肥肉,雪白油亮,我一口气吃了七坨,在座最厉害的那个林农只吃了四坨。
还有一回,在一户农家投宿,他们用野菌子煮了一锅肉片汤,男主人和女主人都抢着给我碗里添肥肉,不是一块一块地加,而是一瓢一瓢地舀,这是他们的乐趣之一,因为在他们看来,一般城里人都不吃肥肉,他们用这种方式故意让我难堪,哪知道正合我意,我来者不拒,眼看锅里肥肉不多了,他们也不客气了,和我抢肥肉吃。
我想不出我最喜欢吃哪道菜。好吃的菜我都喜欢。
我不知道那种饮料接近我的心性。

乌蒙:最后,让我们来做一道游戏,请你说说你喜欢的三种动物。注意你得按照你的喜欢程度说出它们的次序。
张万新:我最喜欢的三种动物依次是豹子、马、蛇。这种喜欢,几乎都源自童年记忆。

关于豹子:
我第一次看到活的豹子的时候,还很小,连童年都算不上,只能称之为幼年。
那时候,我家隔壁是一家外贸站,收购兽皮是它的主要业务之一,它的仓库永远都散发出野兽的气息。
每到赶场天,山民们带着好多兽皮来卖,有豹子皮、狐狸皮、獾皮、麂子皮、黄鼠狼皮、豺狗皮、野兔皮、水獭皮等等,以及各种各样的鸟的羽毛,色彩丰富。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在当年的酉阳境内有很多的豹子,几乎每一个赶场天,都会有两三张豹子皮被卖掉。我喜欢这些皮毛,特别喜欢野鸡的尾翎和豹子的花斑。我喜欢听那些猎户闲聊。
我很想看到一头活的豹子,想多了,就变成了渴望。
有一个赶场天的早晨,沿着那条泥泞的土路,开来一辆破拖拉机,它的小烟囱喷发出漆黑的浓烟,伴随着铁的炸响,停在外贸站门前,包括拖拉机手在内,共四个山民,从货箱里抬下来一个用木头拼装的简易笼子,里面关着一头用铁链锁住的豹子,一头真正的豹子。豹子在木笼里安静地呆着,它偶尔挣扎一下,就可以看见它的皮毛之下,那些块状的肌肉在滚动,明显能看到有一种力在它的身体里传送。
我守在豹子旁边,直到黄昏。一辆解放牌卡车将它送到远方的大城市的动物园。这头豹子也许是我这辈子得以实现了的第一个小小愿望,它给我带来了快乐和满足。

关于马: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坚持认为马是最漂亮的动物,要我坚持这个结论,其实很不容易,因为我见过很多鲜活的漂亮的动物。
那时候,离我家不远的一座木房子里,住着一个马车夫及其家人,他家屋后有两个马廊,除了他自己的一匹马,有时候也有别人的马,多的时候,可能有五六匹。这些马都是当地品种,是云贵高原特有的矮脚马,我对这些马不感兴趣。
有一年夏天,他到北方去买了一匹退役的战马,一路上吃了很多苦头,才回到了故乡。那匹马高大、骏美,每个部位的线条都十分流畅,关键是它的性情十分温和,对人友善。
他舍不得让这匹马参加劳动,每天都牵着它,到处溜达,接受人们的赞美。但这匹马不得不参加劳动,每次干完活,他都要用心梳洗马匹。他在河边的浅水里,用一把大刷子把它弄得干干净净,然后把它赶进深水里游,这时候,我们这些小孩就有机会爬上马背了,它在岸上的时候太高了,我们想都不敢想有机会骑上马背。
这匹马的头部相当漂亮,眼神十分迷人,鬃毛修剪得恰到好处。我偷偷地在马廊边,用几块饼干逗引它低下头来吃,我想趁机摸摸它的头。我错误地以为人喜欢吃的、马也喜欢吃,结果它对饼干毫无兴趣。
他们把马捆在树上,要两个人用力,才可以把它的一条腿抬起来,另一个人给它换马掌,撬下旧的,换上新的。还用硫磺的烟,熏它的马蹄,防止被虫蛀,很难想像,居然有虫子可以钻进马蹄,从内部损害马的脚筋,使高大的战马轰然倒地。

关于蛇:
我拥有过的惟一一条蛇,是一条刚刚孵化出来的小菜花蛇,我用一颗水果糖跟一个农村男孩换来的,他家住在我家屋后的山上。我把它托在手掌里,它在掌心盘成几圈,头抬起两寸高,一点一点的。我当时觉得它是这个世界上最娇美也最可怜的生命。那时是黄昏,我和它玩了一会儿,家里人就在叫我吃晚饭了。我不敢把它带回家,我担心它把我的两个姐姐吓得尖声怪叫。我把它藏在山脚下的草丛中,等我吃完晚饭再来看它时,它已经不见了。
我印象最深的那条蛇,也是一条菜花蛇,是条老蛇。我在木材站工作的时候,我卧室的地板下有很宽阔的空间,深夜时,有很多小动物在下面活动。我写过“我的地板下有个马戏团”这样的诗。其中就有这条蛇。每当深夜,如果地板下什么响动都没有,那种寂静就会让我感觉不安,保持着警觉,睡不太安稳,相反,地板下有些响动,我会觉得有一种生命气息在陪伴我,我会睡得很安稳。
白天的时候,那条蛇也会爬出来透口气,当然它的出口是在院子了,不在我的房间里。我一般也坐在院子里喝茶。它总是从洞口伸出半截身子,吐着蛇信。我一直希望它是一条母蛇,这样我就可以用她来称呼它了。我和她之间有某种默契,当别人在院子里走动时,哪怕离她很远,她也会迅速缩回身子,只在洞口露出一个脑袋,我走动时,离她比较近,她也不躲避。在冬季,她冬眠的日子里,我会站在院子里的积雪中,想起这条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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